各中小学、幼儿园、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广大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培养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骨干教师队伍。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活动。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选范围包括:普通中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学校在岗在职教师和区教师发展中心在岗在职学科研训员。
已获得南京市优秀青年教师或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含)以上荣誉称号的教师不参加评选。
从外省、市引进的区(县)级学科带头人如需取得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称号,须进行转评。
二、评选条件
参评教师须在1965年12月31日以后出生,本科学历。须获得一级教师专业技术职称且教龄满8年。
参评教师2015年以来的年度考核结果须均在“合格”及以上。
参评教师须为能手及以上能级教师,或获得区优秀青年教师称号。(外地区调入的教师需提供认定为能手教师或区优秀青年教师所具备的材料)。
(一)中小学、幼儿园、职业学校教师
1.热爱教育事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敬业爱生,勤学乐教,平等合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带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凡有违反《准则》及其它违规违纪行为的不得参评。
2.工作量饱满。自2017年1月以来承担的教育、教学工作量符合有关规定。
积极参与学生教育工作,有3年(含)以上班主任或中层管理工作并取得较好工作业绩,或4年(含)以上课外兴趣小组工作并在教育主管部门委托组织的评比中获区及以上优秀社团或区及以上奖励。受到过校级(含)以上表彰。
3.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熟练掌握所教学科的课程标准(课程纲要)和教材,具备比较扎实的教学基本功和较强的教学组织能力。能胜任本学科教学,担任过1次循环教学工作(小学可以是担任1-3年级或4-6年级小循环),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教学工作。课堂教学效果好,教学成绩显著,所教学生对其教学评价高,是学校公认的教学骨干。2017年1月1日以来,在区级(含)以上范围开设过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并获得好评,或在区级(含)以上优秀课评比、教学基本功竞赛等活动中获二等及以上奖项。
4.努力学习现代教育理论,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最新动态。积极参加校、区、市级教研活动,积极撰写并发表教学研究论文、论著。须有自2017年1月1日以来的教研科研成果3项,可以是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教材(由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或教师教学参考用书(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等,其中1篇在省辖市(含)以上正式刊物发表或2篇所申报学科的专业性论文在省辖市(含)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论文评比中获二等(含)以上奖项。
5.从教以来主持市级“个人”研究课题或是市级及以上教科研规划课题核心组成员(排列前五名),且取得研究成果(已结题)。经单位安排,2017年1月1日以来,有计划指导至少1名以上的青年教师,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二)区教师发展中心研训员
1.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师德修养。与有关部门和人员的团结协作好。带头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在我区教育系统内具有较高的声望。
2.满2年研训年限(在基层第一线从事教学工作累计不得少于5年)。能手及以上能级教师是申报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必备条件。
3.研训成效显著。掌握教学工作规律,有较强的研训能力、指导教学工作和组织管理能力。有计划地组织多层次、多形式的教学研训活动。每学年开设教学研究课、示范课或作专题讲座2至3次。每学年到学校听课不少于60节。在帮助广大教师落实课程计划,钻研和掌握课程标准及教材,不断改进教学方法,努力提高课堂教学效益等方面成绩显著。
4.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有较系统、扎实的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教育科学理论水平和教学实践经验。2017年1月1日以来,须有教研科研成果材料5篇,其中至少有2篇本专业学术论文在省辖市及以上正式刊物发表。
5.从教以来主持市级及以上的教研科研规划课题,且取得研究成果(已结题)。其教研科研成果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对我区的教育教学工作有 具体而实在的指导意义。
四、评选办法
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的评选,主要看教师的“平时表现、个人业绩、对学校贡献和社会影响”。采用个人申报、学校推荐、区教育局组织评审的方式进行评选。
1.个人申报。本次评选采用网络申报的形式,符合申报条件的教师填写《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表》,同时登陆:ty.jyedu.cn,登陆后点击“我要申报”栏中的“学科带头人”即可上传相关的证明材料。
2.学校初评。单位成立评审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公开述职、成果展示、民主测评、组织推荐等程序开展评选工作。学生测评人数不少于班级学生数的95%。拟申报名单公示一周后报区教师发展中心。
3.学科组评审。区教育局成立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评审领导小组,下设学科评审组。具体考核方式如下:
第一阶段:(1)教育教学基础理论知识笔试(100分)。笔试内容:教育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基本理论及应用。笔试时间:初定2020年12月11日下午,笔试具体安排由区教师发展中心另行通知。
(2)材料审核(200分)。
评价指标 权重
教育教学工作实绩 100分
教育教学科研成果 100分
报审材料请按照《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上的具体要求填写,同时须在网上上传证明材料。(2020年12月18日之前完成)
综合第一阶段综合考评情况,公布进入第二阶段参评人员名单。
第二阶段:课堂教学水平考核(100分)。考核方式:模拟课堂授课,授课时间为15分钟(其中学前教育学科10分钟)。(2020年12月25日之前完成),具体安排由区教师发展中心相关研训员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区教育局终评。根据评审组的评审结果,经区教育局办公会研究,确定名单,并在建邺教育信息网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报送材料要求
1.2020年11月26日前,各学校将下列材料报区教师发展中心:
(1)《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申报表》(纸制一份)。
(2)《第九届建邺区学科教学带头人推荐信息表》(纸制一份,校长签字,学校盖章),电子稿发送:jyyxgl2012@163.com(建邺研训管理的首字母)。
2.2020年12月4日之前,请教师完成网上上传(网上平台将于2020年11月23日下午14:00开通)。
(1)上传材料要求:所有上传的材料均是原件的照片或扫描件,所有上传的材料均要学校专人审核并签名。
(2)上传材料方法:网上登陆:ty.jyedu.cn,登陆后点击“我要申报”栏中的“学科带头人”即可,非学校推荐人员不能上传材料。
3.2021年1月15日前,区教师发展中心将评审结果报区教育局。
4.有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行为的教师不得申报,申报材料弄虚作假者取消评选资格。
南京市建邺区教育局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