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办法
为健全学校督导制度,加强对校内的监督指导,进一步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条例》,根据国务院、江苏省有关中小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及工作规程,我校于2016年3月开展督导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挂牌督导工作的组织领导,现对学校督导工作提出如下办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督导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检查督促学校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建华 莲花实验学校校长
副组长:陈袁凤 分管教学校长
组员:
吉明华 校办主任
陈意鸾 教学处副主任
张慧 德育处主任
吴燕 总务处主任
朱伏波 信息中心主任
黄飞 教科研中心主任
二、明确责任部门。挂牌督导工作在区人民政府督导委会领导下,由校督导办公室具体实施,由分管校长具体负责挂牌督导工作。校办、教学、德育、总务、信息、教科研等部门给予保障与支持。
三、明晰工作任务。按照区责任督学的要求,协助和陪同责任督学随机督导、专项督查、综合指导、协调沟通等工作。
四、落实保障。按要求为责任督学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五、重视结果运用。学校把责任督学的督导结果作为学校工作,如评优表彰、责任追究等的重要依据。
南京市莲花实验学校教育督导办公室
2016年3月